時間:2011-07-27 10:13:12 | 來源: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
交通運輸部副部長馮正霖24日在此間召開的全國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緊急電視電話會議上要求,貫徹落實今年7月1日實施的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》,進一步加大治理超載的力度,堅決制止嚴重危及橋梁安全的違法超限車輛上路上橋,維護公路安全。
進入7月份以來,接二連三的塌橋事故,無疑讓剛剛降生的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》,遭遇到尷尬和無奈。基于此,由交通部組織的一場聲勢浩大的治超戰役,即將打響,這不僅能保護公路橋梁的安全,更能體現國家法律法規的嚴肅性。
稍有常識的人都會明白,一座橋梁被超重的大貨車來回碾壓,垮掉是早晚的事。在這樣的前提下,全國開始新一輪治超行動,當然是必要的。但倘若僅將板子打向超載上,恐怕只是治標不治本。可以說,國家治理超載已有相當長的歷史了,但效果不明顯,這其中固然與"以罰代管"的治理模式有關,更為重要的是,與超載背后的物流成本居高不下密切相聯。
現在,物流成本"超載",比起大貨車超載貨物嚴重的多。有人曾統計過:一公斤貨物從上海到貴州通過公路運輸需要花費6-8元人民幣,而從上海通過海運運到萬里之遙的紐約卻只需花費1.5元人民幣。從更為宏觀的視角來看,在中國,全社會物流總成本占GDP比重的21.3%左右,而發達國家則是10%左右。即便是人力成本高昂的美國,這一數據在20世紀90年代大體保持在11.4%-11.7%范圍內。進入本世紀,尤其在本世紀頭兩年,更下降到10%左右,甚至在2002年降為8.7%。
舉一簡單的例子,就可以知道物流成本對商品價格的影響。比如去年年底,國家發改委鑒于蔬菜價格過高,開始設置運輸綠色通道,以山東壽光至北京的運輸成本計算,全程免費之后一趟能省路費400多元,平均每斤蔬菜能省五分錢,而節省的成本,絕大部分是過路費。
隨著《公路安全保護條例》,我國整個物流成本還會上升。按照新標準,國內絕大多數的貨車大都不符合要求,現在唯一的辦法就是改造更換貨柜箱,改造帶來的成本必定要轉移到運價上,據權威人士估算,整個公路運輸成本至少上漲20%到30%。
顯然,塌橋事故頻發,表象是司機超載,實質是物流成本畸高。正是物流成本的"超載",不僅嚴重推高商品的價格,影響到民眾的日常生活,也讓我國治超行動陷入"越治越超"的怪圈。
好在國家層面已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,國務院在6月召開專門會議,決定從稅收、土地政策、降低過路過橋收費和加大物流業投入等八方面著手,對我國的物流成本進行"治超"。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的推動物流業發展的8項配套措施,被業界稱為物流業的"國八條"。當然,要想治理物流成本虛高,國家唯有出給力的重拳才能見成效。一方面,對不符合法理的物流制度,比如二級公路收費站,絕不能再設時間表,應立即取消,又如有關物流的減稅政策盡快出臺;與此同時,對落實政策不力的地方政府和官員,實行嚴厲的問責制度,唯此,不僅能給物流企業減輕負擔,也能遏制經濟"超重前行"。